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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胜达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液压升降坝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分类:公开公示发布时间:2019-11-18

2019113日,安徽省胜达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在安庆市迎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了安徽省胜达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液压升降坝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省胜达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徽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共6位代表,会议邀请3位环保专家。

会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等对《安徽省胜达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液压升降坝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了项目有关资料,经认真评议工作组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液压升降坝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省胜达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四号路北侧,安庆市承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内

项目租赁安庆市承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房1栋,厂房内分设焊接、抛丸、组装等生产区,其中抛丸车间系封闭式车间。配套建设了相关环保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省胜达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液压升降坝生产线项目已通过了迎江区发改委的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中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安徽省胜达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6月委托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原安庆市迎江区环境保护局(安庆市迎江区生态环境分局)以迎江环管函【201836文件对项目环评进行审批。

该项目于20191月开工建设,20195月进入调试试生产阶段。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85%

(四)验收范围

安徽省胜达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液压升降坝生产线项目目前租用钢构厂房1座,分设焊接、抛丸(喷砂)、组装等生产区,其中喷砂车间系封闭式车间,安装已建成部分可实现年产液压升降坝500台套,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已建成相关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验收监测内容有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及固体废弃物核查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变动内容如下:

1、项目环评中计划租赁位于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四号路北侧两栋厂房,实际建设过程中,租赁安庆市承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房1栋。根据安庆市迎江区生态环境局出具文件,计划租赁厂房不满足厂区生产需求,根据需要重新规划生产厂房,实际建设厂房位于原规划地点西侧约300m位置;厂房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迎江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要求。项目用地远离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其他有必要严格护的各类保护地,本项目新设置厂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2、项目环评中拟建项目喷漆室采用干式喷漆房,喷涂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解与活性炭过滤器进行处理。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厂内无喷涂作业区,未安装相应喷涂设备,喷涂工序外协,不在厂内进行喷涂作业,不产生喷涂废气,不产生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3、项目环评中焊接烟尘移动式集气罩焊烟净化机(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切割废气经迷宫漩涡除尘及滤桶过滤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实际建设过程中,焊接烟尘及切割烟尘经移动式焊烟收集器进行收集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

项目区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已建成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马窝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抛丸(喷砂)粉尘、焊接烟尘切割烟尘等

项目抛丸工序设置在封闭独立的抛丸车间,抛丸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经118m高排气筒排放

焊接及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烟收集器进行收集处置。

项目喷涂工序外协,厂内未设置喷涂区及相应喷气设施,不产生喷漆废气。

(三)噪声

项目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通过加强设备检修、加强生产管理及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偶发高噪声状况的产生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

1)一般固体废物

金属加工时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除尘器搜集的粉尘混同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危险固体废物

废乳化液、废润滑油:项目建设有危废暂存间,更换下来的废乳化液、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待收集到一定量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废水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外排废水中CODSSNH3-N的排放浓度均低于马窝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废气

有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抛丸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高18m,达到标准要求高度。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抛丸车间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约94.3%

无组织排放: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的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周界处浓度限值的要求。

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金属加工时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搜集的粉尘混同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建设有危废暂存间,更换下来的废乳化液、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待收集到一定量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勘查结果,安徽省胜达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液压升降坝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初步结论如下:本项目目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原则上同意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根据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与项目区域公众的沟通,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项目运行的环境影响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项目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提高职工环保意识

3、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4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完善网上填报等工作。

安徽省胜达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液压升降坝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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