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隆乾禽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安徽隆乾禽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有机肥生产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10月9日安徽隆乾禽业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组织了安徽隆乾禽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等对《安徽隆乾禽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了项目有关资料,经认真评议工作组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安徽隆乾禽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怀远县榴城镇龙窝村东洼地;项目新建2栋生产车间。配套建设了相关环保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17年10月,安徽隆乾禽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年产3万吨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7年12月6日取得了怀远县环保局的环评批复。2018年9月,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补充说明。
本项目项目于2016年1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开始调试试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中无环保投诉、违法及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33%。
(四)验收范围
根据实际建设及生产情况,本次验收范围为建设项目一期的相关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居民定期清掏作农家肥,不外排。
(二)废气
根据实际调查及企业提供资料,企业使用半湿物料,其项目成品的含水率较高,不再产生粉尘。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
项目发酵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其主要成分是NH3和H2S,为无组织排放。半成品车间为敞开式,生产车间加强通风,来降低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正常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主要为粉碎机和输送机,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基座,利用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场所,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经核查,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居民定期清掏作农家肥,不外排。
(二)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期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和氨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经核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场所,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勘查结果,安徽隆乾禽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初步结论如下:本项目目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1月12日
联系人:赵潜
联系方式:1820552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