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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取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分类:公开公示发布时间:2022-05-10

      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取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HJ 464-2009)、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取水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泉河南侧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建 1.6 m3 /d 取水泵站 1 座,输配水管网590 米。包括新建取水构筑物一座,配套取水管线及一级提升泵房,新建泉河河水处理装置一座,包含预氧化池、机械混合池、斜板沉淀池、V 型滤池、集水池、二级泵房、综合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配套配电间及其他公用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2019812日通过发改投资2019194号文件同意了该项目的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阜阳中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42日以“临环形审字20208号”文对《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取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同意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取水工程项目的建设。

该项目于202010月开工建设,202110月建成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1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取水工程的相关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调查范围(供水管网沿线、取水泵房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占地及周围外延200m范围内)、 大气环境(项目生产区范围内)、声环境(施工区域及取水泵房厂界外围200m)、地表水环境(工程沿线 200m 范围)、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与处置)、工程建设“三同时”落实情况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取消了二氧化氯发生装置,无盐酸、氯酸钠储罐;清水池、加药间、排泥池尺寸稍作调整;输水管网长度增加100m,给水管道长度减少至1660m;未建化粪池,员工的生活废水依托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处理设施处理;未安装变压器。参照执行《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这些变动不涉及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变化且不会造成污染物的增加,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次验收范围内,排泥水污泥通过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过回流泵至制水工艺,不外排。

生活废水依托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临泉县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不涉及废气。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各类泵等设置单独基础,并加设减振垫,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净水工艺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 污泥经沉淀池自然风干后外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生活废水依托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处理设施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临泉县污水处理厂。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排口的动植物油、SSCODBOD5NH3-N排放浓度均满足临泉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

2废气

本次验收项目不产生废气。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采取了设备房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经监测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净水工艺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 污泥经沉淀池自然风干后外运于周边工地回填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验收结论

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勘查结果,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取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初步结论如下:本项目目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原则上同意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根据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与项目区域公众的沟通,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项目运行的环境影响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提高职工环保意识

3、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4保持和强化一般固废临时贮存、转运、处置、综合利用等规范化管理;

5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完善网上填报等工作。

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取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取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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