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6日,东至县恒盈木业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组织了东至县恒盈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实木烤漆门、95000套免漆门、2万套面漆家具集成化生产(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环保专家、东至县恒盈木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徽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共9位代表。会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等,对《东至县恒盈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实木烤漆门、95000套免漆门、2万套面漆家具集成化生产(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了项目有关资料,经认真评议工作组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5000套实木烤漆门、95000套免漆门、2万套面漆家具集成化生产(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东至县恒盈木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东至县东流工业集中区金寺山路01号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2000套实木烤漆门、25000套免漆门生产线,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等公用辅助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2月5日,该项目已获得东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项目备案表。东至县恒盈木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8月1日,该项目环评报告取得了东至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东环审【2018】39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2%。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废水
项目环评建议尧东管网一体化工程建成后经东流工业集中区污水收集管网送至东至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尧渡河。在管网未建成之前,生活污水经自身配套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集中区市政管网。实际生产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不排入外环境。
2、废气
项目环评建议喷漆房喷漆工序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水帘+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生产中产生的废气经水帘+过滤棉+UV光解组合工艺处理后即可达标,因此厂区采取水帘+过滤棉+UV光解进行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物
因项目废气治理过程中减少了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故项目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无废活性炭。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喷漆房循环用水及员工生活用水。
厂内喷漆房水帘除漆雾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清渣,定期补水,不外排。厂区不设食堂、宿舍,职工生活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收集后外运做农肥。
2、废气
(1)颗粒物
项目颗粒物产生工序主要来源于对原材料板材进行裁板、抛光、钻孔开槽、封边修整等机加工工序以及喷漆前后的打磨工序。
其中,项目裁板机、抛光机、封边机等设备旁均设置有移动式布袋收尘器,对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打磨工序打磨台旁设置有打磨收尘柜,对打磨粉尘进行收集。未收集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喷漆废气
项目喷漆工序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漆雾)、挥发性有机物等。
项目喷漆房系封闭式设置,废气产生后经水帘+过滤棉+UV光解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胶合废气
项目需使用白乳胶对板材进行胶合及封边,该过程会有少量甲醛气体挥发。
该部分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实现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设备和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同时规范操作,强化设备检修、维护,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木屑等一般固体废物及废漆渣等危险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①废边角料、木屑:裁剪、钻孔等生产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边角料、木屑,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木质粉尘:机加工工序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打磨工序打磨收尘柜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与废边角料一并外售综合利用。
③生活垃圾:厂内职工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危险废物
①漆渣:项目喷漆房水帘清捞的漆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②废包装桶: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油漆桶、稀释剂桶、白乳胶桶等废包装容器,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返回厂家继续使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经核查,项目用水主要为喷漆房循环用水及员工生活用水。
厂内喷漆房水帘除漆雾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清渣,定期补水,不外排。厂区不设食堂、宿舍,职工生活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收集后外运做农肥。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高15m,达到标准要求高度。验收监测期间,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低于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 2801.3—2017表1 Ⅱ 时段。
(2)无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甲醛的浓度最大值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周界处浓度限值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低于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3 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 2801.3—2017 表2中标准限值。
(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
经核查,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木屑等一般固体废物及废漆渣等危险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①废边角料、木屑:裁剪、钻孔等生产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边角料、木屑,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木质粉尘:机加工工序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打磨工序打磨收尘柜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与废边角料一并外售综合利用。
③生活垃圾:厂内职工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危险废物
①漆渣:项目喷漆房水帘清捞的漆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②废包装桶: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油漆桶、稀释剂桶、白乳胶桶等废包装容器,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返回厂家继续使用。
五、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勘查结果,东至县恒盈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实木烤漆门、95000套免漆门、2万套面漆家具集成化生产(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初步结论如下: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上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生产管理,定期维修检查,杜绝非正常状况的发生。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生产管理,定期维修检查,杜绝非正常状况的发生。
东至县恒盈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实木烤漆门、95000套免漆门、2万套面漆家具 集成化生产(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