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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114个城市实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分类:行业新闻发布时间:2017-09-11

记者29日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投入监测试运行并发布相关信息。

至此,我国共114个城市668个点位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进行监测。   

这些监测点位将从2013年10月1日起,开展监测并在本地相关网站或媒体,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发布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和细颗粒物(PM2.5)等6项基本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和AQI指数等信息。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说,按照国务院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按步骤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经过不懈努力,山西、山东、陕西、浙江等省已提前完成任务,为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任务的全面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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