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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沙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硬脂酸盐及脂类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分类:公开公示发布时间:2018-12-21

安徽沙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3.5万吨硬脂酸盐及脂类建设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9月28日,安徽沙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依据《安徽沙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硬脂酸盐及脂类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3.5万吨硬脂酸盐及脂类建设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安徽沙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滁州市全椒县化工集中区;

项目新建1#生产车间2条硬脂酸盐生产线和2条硬脂酸钙水溶液生产线。配套建设了相关环保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14年10月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安徽沙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硬脂酸盐及脂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2月2日,取得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批复(滁环【2015】70号)。

本项目项目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1#车间开始调试试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中无环保投诉、违法及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88%。

(四)验收范围

由于市场需求及厂区规划等原因,企业预先投入部分设施,目前项目已完成1#车间2条硬脂酸盐生产线和2条硬脂酸钙水溶液生产线的建设,其余工程尚未建设,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已建成的1#生产车间4条生产线及其相关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变动内容如下:

1、由于市场需求及厂区规划等原因,企业预先投入部分设施,目前项目已完成1#车间2条硬脂酸盐生产线和2条硬脂酸钙水溶液生产线的建设,2#车间和季戊四醇硬脂酸酯生产线尚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2、原设计产能3.5万吨硬脂酸盐及脂类,由于市场需求及厂区规划等因素,项目未全部完工,此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目前实际产能1.75万吨硬脂酸盐及硬脂酸钙水溶液。

3、原环评中,1#车间和2#车间共设置9个覆膜布袋除尘器和9个排气筒,项目1#车间所有投料口由统一收集,经1#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2条硬脂酸盐生产线所有干燥器出口经2#覆膜布袋除尘器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单条生产线料仓出口分别经3#和4#覆膜布袋除尘器后分别通过3#排气筒和4#排气筒排放;1条季戊四醇硬脂酸酯生产线干燥出口经5#覆膜布袋除尘器后通过5#排气筒排放。项目2#车间设置1条硬脂酸盐生产线,2条季戊四醇硬脂酸酯生产线,其中所有投料口统一收集,经6#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6#排气筒排放;硬脂酸盐生产线干燥器出口经7#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7#排气筒排放,料仓出口经8#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排气筒排放;2条季戊四醇硬脂酸酯生产线所有干燥出口经9#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过程中,1#车间设置了9个覆膜布袋除尘器和9个排气筒。1#生产车间2条硬脂酸盐生产线的所有投料口的粉尘统一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3台干燥器出口的粉尘分别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3#和4#排气筒排放,4个料仓出口的粉尘分别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5#、6#、7#和8#排气筒排放;2条硬脂酸钙水溶液生产线的所有投料口的粉尘收集处理后通过9#排气筒排放。所有排气筒不同时使用,最多同时使用4个排气筒。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和软水制备废水。

厂区设置了初期雨水收集切换系统用于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和软水制备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雨水进入雨水管网。

(二)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为粉尘,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1#生产车间2条硬脂酸盐生产线的所有投料口的粉尘统一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3台干燥器出口的粉尘分别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3#和4#排气筒排放,4个料仓出口的粉尘分别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5#、6#、7#和8#排气筒排放;2条硬脂酸钙水溶液生产线的所有投料口的粉尘收集处理后通过9#排气筒排放。所有排气筒不同时使用,最多同时使用4个排气筒。

锅炉房的锅炉燃用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通过10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泵类、真空泵、风机及其他机械动力设备运转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绿化隔离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覆膜布袋除尘器截留下来的粉尘,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

干燥过程和料仓产生的粉尘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截留下的粉尘直接落入设备中,不外排;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截留下的粉尘均为原料,收集一定量后全部回用到工艺中参与反应。

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及软水弃水、事故废水、初期雨水处理后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验收期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经核查,干燥过程和料仓产生的粉尘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截留下的粉尘直接落入设备中,不外排;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截留下的粉尘均为原料,收集一定量后全部回用到工艺中参与反应。

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安徽沙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硬脂酸盐及脂类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达到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勘查结果,安徽沙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硬脂酸盐及脂类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结论如下:本项目目前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基本具备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上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17日

联系人:潘总

联系方式:15212056677

安徽沙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硬脂酸盐及脂类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安徽沙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硬脂酸盐及脂类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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